发布时间:2017-04-22 12:47:4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广东高院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今天(20日),该院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非诚勿扰”被诉商标侵权案位列首位。
十大典型案例既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民商事案件,也有涉及知产审判“三审合一”中的行政、刑事案件,包括:“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案、“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国立血清研究所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平安”商标纠纷案、深圳基本生活用品公司“名片盒”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某知名化妆品公司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一插得公司等返还专利权纠纷案、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案、袁某某等侵犯著作权罪纠纷案、胡某与佛山南海迪利装饰材料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其中,“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等,由于涉及知名企业品牌利益保护和市场份额竞争,在社会影响大。
随着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专利案件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疑难复杂问题不断涌现,需要法院在新的领域和业态下对新类型商业模式和行为进行规范。如国立血清研究所诉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深圳市立康生物技术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是广东法院受理的首个生物工程领域涉及DNA序列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非诚勿扰》被诉商标侵权案于2016年12月再审宣判。广东高院再审认为,被诉“非诚勿扰”标识的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与金阿欢注册商标所核准使用类别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和对象上区别明显,不构成类似服务,即使认定其为类似服务,本案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也应与金阿欢对该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作出的贡献相符;被诉行为并未损害涉案注册商标的识别和区分功能,江苏电视台等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对涉电视节目名称商标案件的审理具有良好示范效果,具体演绎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与创新程度相适应的司法政策,在保障商标权人正当权益、合理维护广播电视行业的创作空间与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之间取得最佳平衡。”广东高院点评该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