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
1. 商标转让含义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2. 商标转让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转让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中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
3. 商标转让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a.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b.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4. 商标转让准备材料: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a. 《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b. 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c. 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d.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e. 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5. 注册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 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
b. 受让烟草制品、人用药品的注册商标时,受让人必须附送相应的证明;
c. 转让人必须将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而不能转让一部分、自己再留一部分使用,或者将另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d. 商标所有人如果已将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办理转让之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转让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
6. 商标转让需要费用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a、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b、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