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0 23:18:4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美国最高法院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了一项决定,涉及联邦商标法对发生在美国境外的行为的适用范围。
Abitron Austria GmbH诉Hetronic International, Inc.一案涉及总部位于俄克拉荷马州的无线电控制制造商Hetronic International及其在欧洲的前合作伙伴。Abitron Austria GmbH曾在欧洲分销Hetronic International在美国制造的产品,但后来开始使用Hetronic品牌制造和销售自己的产品。Hetronic向俄克拉何马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经过陪审团的审判,Hetronic获得了9000多万美元的赔偿金,尽管Abitron只有3%的销售额发生在美国
在上诉中,最高法院询问,国会立法仅适用于美国领土管辖范围内的美国法律长期原则,或“反对治外法权的推定”,是否已被反驳。在确定该推定未被反驳后,法院认为下一步是审查与《商标法》重点相关的行为是否发生在美国。这起纠纷被发回初审法院,以解决在美国实际发生了多少销售
在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撰写的意见书中,最高法院撤销并发回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认为《兰哈姆法》只能适用于涉嫌侵权行为发生在美国境内的商标侵权索赔。换句话说,如果大多数侵权销售是在美国境外进行的,并且没有一个被告在美国境内,那么联邦商标法就不适用——原告将不得不在相关的外国法院寻求执行他们的权利,除非他们能证明有足够的美国联系。
最终,最高法院的裁决限制了联邦商标法在外国行为方面的适用,并为寻求在全球市场上执行其商标权的品牌所有者提供了通知。那些与美国以外的授权商、合作伙伴或代理商合作的公司必须与这些第三方签订强有力的协议,并在美国品牌所有者希望销售的国家获得商标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