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1 21:11:51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维珍航空的母公司维珍集团以约 1.6 亿美元赢得了与阿拉斯加航空公司的商标纠纷案。
去年 10 月,针对阿拉斯加航空公司提起了数百万美元的诉讼。 维珍集团声称,从 2016 年到 2039 年,它每年有权获得至少 800 万美元的商标使用费。
2016 年,阿拉斯加航空公司以约 26 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维珍美国航空——维珍集团的前子公司。 据维珍集团称,该协议的细节要求阿拉斯加航空公司每年为使用维珍美国品牌名称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不过,这家总部位于西雅图的航空公司对此表示反对,因为它自 2018 年以来就没有使用过维珍品牌。它还声称,在收购时并未向他们说明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细节。
“维珍的解释显然令人惊讶,”阿拉斯加航空公司的律师汤姆维塞尔伯格去年在法庭上说。 “如果阿拉斯加真的要承担一项跨越数十年的九位数义务,那么人们会期望这一点会被清楚地说明。”
然而,包括其附属公司 Virgin Aviation TM Ltd 和 Virgin Enterprises Ltd 在内的维珍集团的代表辩称,维珍集团与维珍美国公司于 2014 年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要求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即使其母公司 停止使用该品牌名称。
律师丹尼尔·托莱达诺 (Daniel Toledano) 表示:“最低特许权使用费作为债务到期,作为授予使用维珍品牌权利的对价,无论阿拉斯加是否实际使用维珍品牌,如果是,使用了多少,”
此案被提交至英国伦敦高等法院,法官于周四裁定维珍集团胜诉,要求阿拉斯加航空公司支付总计约 1.6 亿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
法官克里斯托弗汉考克在一份书面裁决中表示,无论该权利是否被占用,特许权使用费都是“为使用维珍品牌的权利而支付的固定费用”。
汉考克说:“维珍美国航空应该为重新使用维珍品牌的权利支付持续的最低费用,无论他们是否选择这样做。” 他补充说,该协议的条款“必须从维珍和维珍美国的角度来处理……而不是从阿拉斯加的角度。”
维珍集团发言人在回应判决时说:“我们很高兴法院同意我们的论点。” 然而,阿拉斯加航空公司对结果并不满意,并表示打算对该裁决提出质疑,阿拉斯加航空公司的一位发言人表示,此案“毫无根据,我们打算对该决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