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4 16:27:26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2005 年颁布的《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法》旨在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并在 60 天内解决案件。维鲁普拉姆地区社会福利办公室保护官 Muthamil Sheela 分享了大量有关该法律的信息,并告知所有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都将根据该法律得到解决。
该法案的目的
通过保护官向司法仲裁员上诉,为妇女伸张正义,强调丈夫或丈夫的家人造成的残忍、威胁和攻击。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任何对妇女身体、精神、性或经济造成伤害或伤害的行为、举止或疏忽。
您可以在哪里提出投诉?
首先,受害妇女应向所在地区的妇女警察局提出申诉,然后她们将根据《家庭暴力预防法》通知管理各地区社会福利部门的当局,他们将以该名义提出申诉并解决。
该法的特色
根据第 17 条保障居住权,该条通过承认经济暴力来保证经济救济。承认言语和情感暴力。提供对孩子的临时监护权。判决在立案后 60 天内作出,妇女无需为此提起多起诉讼。同一案件中的女性将获得多项判决。
法律保护令
可根据第 18 条获得保护令以防止家庭暴力。根据第 19 条,丈夫可以获得暂缓令。根据第 20 条,请愿人和请愿人的孩子可以获得基本需求。可根据第 21 条获得命令,将孩子暂时交给母亲监护。根据第 22 条,受害妇女可以获得赔偿令。
如何防止家庭暴力?
Sheela 说,家庭中应该相互适应,妻子应该把丈夫的家人视为自己的家人,丈夫应该把妻子的家人视为自己的家人。
她还说,如果 Villupuram 区的妇女遇到任何问题,她们可以向 Villupuram 区收税处的社会福利保护办公室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