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10:35:17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首席执行官保罗·菲利普 (Paul Philip) 还表示,律师从客户资金利息中获利“感觉不对”。
在我们上个月就这一问题举行的网络研讨会之后,他今天为《法律未来》撰文称,持有客户资金的公司“已经很成熟,但并非不可避免”。
他解释说:“数字银行的出现带来了引入更复杂、更强大的系统的机会,这些系统适合应对网络犯罪和洗钱等问题日益复杂的挑战。”
其他司法管辖区也有公司不持有客户资金的模式。在法国,客户资金由一个名为 CARPA 的组织处理。每个地方律师协会都有自己的账户,并监督资金的进出,并由中央监管机构提供支持以确保一致性。
“个人盗窃资金的可能性有限,洗钱风险也降低了,”菲利普先生指出。
在网络研讨会上,他说,如果不允许律师持有客户资金,监管成本将“急剧下降”。
菲利普先生在博客中强调,由于消费者保护审查仍在继续,因此尚未做出任何决定,但他问道,“大爆炸”是否比“温和的推动”更好,并预测,如果需要,金融市场将迅速做出反应,扩大目前有限的托管账户替代方案。
他补充说:“即使现在全面禁止公司直接持有客户资金还为时过早,我们也在考虑不同的选择。
“我们可以大大增加对涉及高风险工作领域的公司的制衡。或者,我们可以规定,只有在公司对其流程的稳健性提供更大的保证的情况下,公司才能持有客户资金。”
关于客户资金,他说:“我们还在研究公司从客户资金利息中获益是否合适。
“公司必须向客户支付一笔合理的利息,但公司是否应该通过客户余额赚取的利息来增加收入?我觉得这不对——毕竟这是客户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