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2 14:27:31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律师监管局 (SRA) 对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经理实施了控制令,该经理从客户账户中挪用资金来支付工资并“支撑”业务。
Jacque Aitken 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实际上是她向监管机构通报了资金丢失的情况。
根据 1974 年《律师法》第 43 条,她被要求遵守命令,这意味着未经 SRA 许可,她将来不能从事该职业。
她在汉普郡林德赫斯特的 Simpkins & Co 工作了八年。在担任该职务期间,她有权访问其银行账户,并负责支付发票和费用。
根据 SRA 昨天发布的监管和解协议,艾特肯女士承认,从 2022 年 8 月起,她从两名客户的客户账户中进行了多次转账,金额超过已交付的发票金额,总额达 176,000 英镑。她用这笔钱支付办公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和偿还商业贷款。
“Jacque Aitken 女士知道进行此类转账是错误的,”协议中写道。她于 2023 年 4 月离开公司,SRA 表示将继续调查此事。
监管机构承认她的悔意,并表示转账是为了阻止公司倒闭,而不是为了她自己的利益。
“在发生这种行为时,艾特肯女士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她看来,她的雇主没有给予她支持,”协议中继续写道。
“艾特肯女士认为,从客户 A 和客户 B 的事务中拿走的钱将通过支付公司应付的发票和费用迅速得到补偿。”
SRA 和Jacque Aitken 女士一致认为,尽管她的行为是为了“支持” Simpkins & Co,但她的行为“使她不适合从事法律实践”;她承认“普通正派人会认为她的行为是不诚实的”。
“如果Jacque Aitken 女士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类似职务,她将来可能会采取类似的行为,而且公众有强烈的利益来控制Jacque Aitken 女士在我们监管的公司的工作。”
艾特肯女士还同意支付 400 英镑的 SRA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