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17:08:1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法律界的大多数已婚女性和哺乳期母亲都难以履行职业责任,尤其是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这一挑战在新闻、法律或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业中的女性中也很明显。
法律职业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投入,因此,职场和育儿需求之间存在竞争,从而使女律师陷入困境。女律师通常需要兼顾多项责任,包括管理工作、家庭以及努力在职场上取得成功。
这还伴随着时间限制、骚扰和繁重的工作期望。这种多任务性质往往导致工作量过大,导致家庭和事业之间的权衡。
统计数据显示,大约 58% 的法律界女性曾亲身遭遇或目睹过性别歧视,包括受到男性同事的性别歧视评论。令人震惊的是,约 46% 的人选择不报告此类事件,因为担心会对她们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利影响。一些年轻的女律师(已婚和未婚)在律师事务所遭受了严重的性骚扰。
情况各不相同,从最性感的笑话到不恰当的性评论,营造出不健康、不专业的工作环境。这一普遍存在的问题迫使许多女律师离开该行业,并导致家庭破裂。
根据 ALM Law International 2019 的数据,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性骚扰和欺凌行为较高,约为 53%,而小型律师事务所和中型律师事务所分别为 42% 和 40%。2015 年 VAPP 法第 46 条将性骚扰定义为持续或严重、贬低、羞辱或创造敌对或恐吓环境的性行为或其他基于性别的行为,这可能包括身体、口头或非口头行为。
同样,联合国将性骚扰定义为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要求和其他具有性意味的口头或身体行为。人们,尤其是妇女和女孩,在所有空间都面临性骚扰,从网络、街头、家庭到工作场所。
《2015 年禁止暴力侵害人身行为法》特别将性骚扰定为犯罪,并惩罚强奸、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故意使他人害怕受到身体伤害、冒犯行为(可能具有性性质)、经济虐待、恐吓以及情感、口头和心理虐待等罪行。同样,《刑法》第 351 至 361 条对性骚扰作出了规定。然而,尼日利亚职场性骚扰率很高,除了 2017 年国家工业法庭规则外,尼日利亚缺乏专门针对职场性骚扰的立法。
2007 年《执业律师法》第 11(b) 条没有定义性骚扰,但谴责与执业律师身份不符的行为,这可能导致律师被除名或停职。众所周知,如果在工作场所侵犯他人权利,则构成性骚扰。2007 年《职业行为规则》第 26(1) 条规定,律师应相互尊重、公平、体贴和尊严地对待,不得让对立客户之间的任何恶意影响他们对彼此或对立客户的行为和举止。
性别不平等是女性律师面临的重大挑战。她们在律师事务所往往薪水过低或得不到晋升推荐。从事兼职或弹性工作制的女律师很少晋升为合伙人或被任命为司法人员,因为她们经常被忽视,有时被错误地认为对律师事务所的奉献精神较低。
此外,已婚女性和哺乳期母亲往往比男性律师承担更重的育儿和家庭责任,这扰乱了她们的工作生活和家庭义务平衡。此外,大多数女律师都被赋予与办公室相关的任务来处理,这限制了她们出庭和出庭的机会。
这种性别偏见导致人们认为女律师在研究方面效率更高,在法庭诉讼方面不太活跃,不利于她们担任高级职位的前景。此外,一些女律师面临着恶劣的工作环境,迫使她们离开律师行业,从事要求较低的工作。不幸的是,这种职场歧视在法律行业仍然存在,女性往往被置于不同的照顾环境中。